波兰 访问学者

时间: 2016年05月04日 来源: 上海集训部

波兰 访问学者

领区:上海、浙江、江苏、安徽、福建

申请工作签证的要求

波兰签证需进行网上电子注册预约,填写表格后签字打印,并连同其他签证材料一起送交上海领事馆。(提示:去签证时最后一页必须打印,否则预约无效)

预约网址  https://secure.e-konsulat.gov.pl/

领馆咨询电话:021-64339288106116分机

材料要求:

1、签证申请表(由申请人填写并签名,所有条目均需填写,不空项)

2、2寸白底正面彩照(两张);

3、护照原件(护照有效期须长于计划离开申根区的日期至少三个月以上,必须包含至少两页空白签证页,不包括备注页)及一份复印件

4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

5户口簿原件附所有页复印件

6、旅行医疗保险(保险必须覆盖申请人计划在申根成员国入境,停留或转机的所有时间段)

7、邀请函原件

8、有效工作许可(邀请方办理)

9、单位回聘证明

10、机票订单(集训部提供)

11、基金委奖学金证明。

注意:申请人须本人到使馆提交签证申请。

使馆有权在任何时间要求申请人提供附加材料。

中文文件必须翻译成英语,所有文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。

波兰领馆工作签证材料要求:http://www.msz.gov.pl/zh/p/szanghaj_cn_k_zh/consular_information/work_visa/

访问学者是否按工签申请,请自行与使领馆确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