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 访问学者

时间: 2018年05月11日 来源: 上海集训部

日本 访问学者

领区:上海、浙江、江苏、安徽、江西

注意:通过中介办理签证开具的发票明细只能为“签证费”或“代收签证费”,其他类别如“代办签证费”等无法报销,请在开具发票前和中介确认,防止开错无法报销。

签证材料要求:

1、邀请信

2、“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”原件和A4纸复印件各1份(“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”由日本法务省入境管理局或地方管理局签发,有效期为3个月)。

3、照片1张,要求:白底彩色近期标准二寸照片。

4、签证申请表(可在领馆网站下载)

5、户口本复印件

6、基金委奖学金证明

注:中国政府统一对外联系落实接受单位人员(派遣研究员),办理签证时不需要“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”。

日本驻沪总领馆对签证申请时间和地点等要求,请见如下链接

http://www.shanghai.cn.emb-japan.go.jp/cn/apply/index.html

中国驻日本使(领)馆教育处(组)划分见:    

http://www.jiaoyuchu.org/publish/portal112/tab5732/info134744.ht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