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国 访问学者

时间: 2016年05月05日 来源: 上海集训部

 管辖区域:上海市,江苏省,浙江省,安徽省(1市3省)

 签证申请以户籍管辖领馆申请为原则。

韩国驻沪总领馆 签证申请指南页:

http://overseas.mofa.go.kr/cn-shanghai-zh/brd/m_493/view.do?seq=750618&srchFr=&srchTo=&srchWord=&srchTp=&multi_itm_seq=0&itm_seq_1=0&itm_seq_2=0&company_cd=&company_nm=&page=1

PDF版签证类别申请指南:

http://down.mofa.go.kr/cn-shanghai-zh/brd/m_493/down.do?brd_id=14561&seq=750618&data_tp=A&file_seq=1

访问学者一般选择其中“学术研究机构特定研究者留学(D-2-5)签证

建议提交材料:

一、签证申请表

二、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

三、一张护照规格照片

四、简历

五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

六、由韩国法务省签批的返签号码

七、邀请函

八、基金委奖学金证明

九、最终学历证明材料(硕士学位以上者)

十、肺结核健康诊断书(参照领馆网站指定医院)

注:自2019.7.15起, 因私护照持有者的签证申请及交付业务由大韩民国签证中心受理(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99号尚嘉中心31层),仅该签证中心开具的服务费收据可以报销,请勿通过其他中介办理